为加强学生宿舍公私财产、环境卫生、人身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目标
学校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在德育处、年级组及宿管老师的严格管理下,为全体住宿生营造一个优良的学习与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发展。
二、管理要求
第一条 入住及退宿
1、入住:符合学校规定,新学期报到时缴纳住宿费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学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搬入、搬出或随意调换寝室、床位及其它设施。
2、退宿:学生因自身情况不再住宿者,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向德育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宿(中途退宿不退住宿费)。
3、宿舍在周末及假期间实行封闭,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留住的,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向德育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宿管员统一安排住宿。
4、住退宿手续每学期初由学校统一办理,原则上中途不予办理。
5、不能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或严重违纪者,将给予口头警告、勒令退宿、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条 纪律要求
1、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住宿生规则》。
2、上课铃响后准时离舍,不得在宿舍逗留,无特殊情况课间不得进入宿舍区。(有特殊情况,持相关证明)
3、住宿生下课后应准时回舍,抓紧时间洗理,不在校园内转悠,不在小卖部、教室等处逗留。不串宿舍,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告知舍长(洗澡、生病等)。
4、熄灯前2分钟,舍长应及时清点人数,多人、少人或有特殊情况,舍长应及时向生活老师汇报。
5、熄灯宿舍区应保持安静,任何人不得做与休息无关的事(讲话、打手电、随便走动、洗、漱、看书、做作业、听MP3、MP4、吃东西、健身、玩游戏机、玩手机等)。舍长及班委应及时制止本舍同学的违纪行为,否则,将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记入个人成长袋。
6、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打扫卫生,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回宿舍、按时就寝。
7、在宿舍楼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打闹、起哄、踢球、打球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或进行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
8、不得将食堂饭菜带到宿舍食用,家中所带食物吃完后应立即将食物残渣倒入垃圾箱,不随手将生活垃圾乱扔水池、宿舍地面、空床、阳台等处。
9、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不得串宿舍,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异性宿舍,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入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10、学校禁止在校生使用手机、小灵通,禁止带游戏机进入校园。
11、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向班主任或年级组长书面请假,将请假条交宿管员留存,返校后要主动销假。
12、在正常教学活动期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确需回宿舍者要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同意批条。
13、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不赌博,不寻衅滋事。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书刊、音像制品等进入宿舍,违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4、提倡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和中学生的身份,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追求过度消费。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宿管员,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如有问题,应通过合理渠道向学校反映。
16、学生应爱护宿舍公共财物,不得破坏宿舍设施;故意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7、不能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或严重违纪者,将给予口头警告、勒令退宿、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条内务卫生管理
1、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安排好值日表。宿管员每天检查宿舍卫生,检查结果每天公布并记入卫生档案,作为文明宿舍、文明班级评比的依据之一。
2、宿舍内公共区域按时打扫干净,做到门、窗、玻璃、窗台、桌面、书架、柜子等干净,空床无杂物,垃圾筐及时清倒;卫生工具(扫帚、畚箕、垃圾桶、拖把)有序放在指定位置,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积水油渍等;墙壁无乱贴乱画、无脚印球印,墙壁不得随意悬挂物品;不得遮挡靠近廊道门上玻璃;不得向公共区内乱扔、乱倒垃圾。
3、物品摆放必须整齐划一。被褥按军训要求叠放;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鞋子在床下摆放整齐,鞋尖向内,与床边缘平行;空床、桌面及抽屉物品、皮箱摆放整齐,物件摆放有序。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及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接受检查。
5、要保持卫生间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及大小便池中,便后要立即冲水。
6、蚊帐钩也高低一条线。按统一标准挂好。每一根带子都要扣好,尤其是两头的带子要找准着落点(床脚),蚊帐钩统一高度,绳的长度大约为15-20厘米,蚊帐角自由下垂。
7、牙膏、牙刷、牙缸、毛巾、脸盆、肥皂、洗发水、洗衣液、水杯等按军训要求摆放。
(其它生活用品、小物件全部放进各自的衣柜并及时关锁。)
第四条 安全管理
1、学生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或在电线路上乱加插头,不得违反学校规定在宿舍使用电器;发现安全隐患(如电线破损、窗户破损、电风扇松动、床铺损坏、空调故障等),不得擅自拆卸维修,要及时向宿管员报告。
2、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关闭电源、窗户并锁好门;各人的衣橱、皮箱及时关锁。
4、不得向楼道及楼下扔废弃物、泼水等。
5、学生住宿只需携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及必备衣物等。个人物品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尽量不带到学校;严防他盗、内盗事件的发生,若发生失窃事件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宿管员及德育处。
6、禁止随意挪动或破坏消防设备,禁止损坏楼梯通道的应急指示灯或其他安全设施。
7、禁止外借或私自配制宿舍钥匙,严禁留宿其它同学或外来人员。
8、遇到陌生人进入宿舍要及时报告宿管员。
9、上床的同学爬梯定时注意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冲水时不要拥挤,定时检查水瓶,以防烫伤。
10、住宿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带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包括手提电脑、随身听、手机等)来校,50元以上现金请及时打卡或住存班主任处。
11、严禁住宿生携带容易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器械(如:刀、玩具枪、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入宿舍,物品没收并交德育处处理
12、宿舍设施需要维修,如开关、洗衣机等故障;电灯、水龙头、花洒、门、窗、玻璃等损坏,要主动报告宿管员,严禁擅自撬别门窗、砸锁、破门,否则按故意损坏公物处理。
13、禁止翻爬窗户,翻爬窗户外出者、夜不归宿者或偷窃他人财物者,送交德育处处理或公安机关处理。
14、晚自习下课后,学生应立即关好门窗、切断电源,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