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中矿大人字[2015]6号)的要求和安排,学校现对教师二级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进行公布,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设置
教师二级岗位的控制比例为教师正高级岗位总数的10%。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三级、四级岗位的控制比例为1.5:8.5,五级、六级、七级岗位的控制比例为1.5:4:4.5。
各单位推荐人数不得超过以上比例规定。
二、岗位职责
教师二级岗位的岗位职责不得低于《中国矿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中矿委[2012]44号)的规定要求。
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的岗位职责不得低于《关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推荐条件的调整意见》(中矿委[2012]45号)的规定要求。
三、聘任条件
教师二级岗位的聘任条件不得低于《中国矿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委[2008]5号)的规定要求,其中应聘教学型岗位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学方面的成果条件。
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的聘任条件不得低于《关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推荐条件的调整意见》(中矿委[2012]45号)的规定要求。
四、程序安排
1、 9月14日-9月16日,学校公布教师二级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应聘人员填写岗位聘任申请表,准备与所应聘岗位聘任条件有关的支撑材料,并上交至应聘单位。
2、 9月17日-9月21日,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填写推荐意见,上报教师二级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推荐人员的聘任申请表、支撑材料及汇总表。
3、 9月下旬,学校聘任教师二级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