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风助我成长”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11浏览次数:1471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局直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责任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发挥家庭教育在学生成长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组织开展“家风助我成长”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家风是一种无言的教育,它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孩子的心灵,塑造孩子的人格。通过主题活动,让学生知晓家风家训,围绕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共筑“中国梦”,切实加强家校联系,强化“感恩父母,对父母负责”的意识。积极引导广大家长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教育方法,建设文明的家庭文化,树立良好家风,传承家庭美德。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5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家风助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3月)。
全市各中小学要利用升旗仪式、集体校会等形式启动主题教育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组织所有班级召开以“说说我家家风”、“家风故事”、“我理想的家风”、“家风助我成长”、“父母教会我……”等为内容的班队会,讲述家风小故事,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活动开展。
(二)举办主题征文比赛(3月—4月)。
各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安排征文比赛与演讲比赛。在各单位选拔评比基础上,教育局将举办全市中小学生“家风助我成长”征文比赛。征文体裁不限,小学生征文字数300—400字,初中生征文字数在600字左右,高中生征文在800字左右。各地各校于4月15日前报送优秀征文,将电子稿发送到xzjydyb@163.com邮箱。各县区小学、初中、高中每学段各报送50篇,直属学校每学校报送15篇。
(三)、组织“好家训、好家风”家庭教育大课堂活动。(3月—5月)。
各地各学校要以“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活动。邀请专家、一线教师在家长学校中开设 “家风家训”专题讲座,开设家庭教育专题讲座,普及现代教育理念;要积极发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力量,为广大家长解疑释惑,设计开展各类亲子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提高家长教子的科学性,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
四、具体要求
(一)各地各学校要围绕主题,精心策划,通过校园网、板报、致家长一封信、校信通等形式在校内、校外深入广泛宣传,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主题活动的意义和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地各学校要在校园网上开辟“责任教育”专栏,将开展“家风助我成长”主题活动的案例、照片或视频、学生作品及时放置在网页上。直属学校网页建设情况计入年度综合督导日常考核系列。
(三)各地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有关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按照通知的总体要求,细化措施,统筹推进,保证活动在预定时间如期开展。活动期间要注重创新形式,注重资料积累,加强反思总结,及时解决活动开展期间遇到的困难,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及时做好宣传和上报,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2014-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