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附属中学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8-25浏览次数:1332

为了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提高学校服务质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1、学生宿舍管理员(以下均简称宿管员)在德育处领导下进行宿舍日常管理工作,应树立良好的形象,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熟悉宿舍楼内的学生的基本情况,主动、热情、关心学生,积极完成各项任务,按时上报各种材料,协助德育处管理好学生宿舍。
2、管理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节假日正常上班。具体要求为: 白班  8:00—18:00      夜班  18:00—次日8:00, 8:00和18:00为交班时间,交班时要填写交接班记录。上班时间须在宿舍区内值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离岗或脱岗(上午11:10—11:40为吃饭时间)。有事、病须首先协商安排好替换班事宜,并向德育处请假。
3、按时开关宿舍大门:开门时间   6:30     12:00    13:40     18:10
关门时间   7:10     12:40    19:00     22:00
4、指导学生搞好宿舍及个人卫生,加强宿舍文化建设,打扫并保持走廊、厕所、盥洗间、楼道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每天负责检查宿舍卫生的督促检查,并予以公布。
5、经常对本宿舍区域进行巡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德育处。每天晚上查房,如实记录未到的人员名单,如有未请假缺宿的学生,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取得联系,查明原因。晚上熄灯后,对各寝室进行检查,对违纪现象及时处理并加以记录。
6、保管好学生宿舍钥匙,不随手乱扔、乱放,借用时必须登记。
7、关心爱护学生,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并辅助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如有临时生病的住宿生,要及时与班主任老师和家长取得联系,如确有需要,应及时将生病学生送往医院。
8、每周对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公物损坏等,要详细记录并及时报请总务处维修,属人为损坏的,要查明并报请德育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做好防火、防盗以及各项安全工作。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清查职责区域内消防安全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发现学生使用明火、违章用电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时要及时制止、批评教育,并作好记录,报告德育处。
10、做好学生亲属来访的登记工作,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宿舍。
11、处理一些临时性、突发性事件,协助德育处做好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本办法于2013年5月10日由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