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徐州市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徐州市2018年市区初中招生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180人。
二、招生方式
我校自主招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评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评分为综合能力测评1和综合能力测评2两个环节。综合能力测评1侧重测评学生的科学素养和思维能力,综合能力测评2侧重测评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实践能力。
三、招生报名
(一)招生标准
2018届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全部达到优秀以上的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1、市区学生6月15日到所在小学领取《民办初中报名表》,6月19日完成上报。
2、市区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市区应届小学毕业生6月18-19日直接到我校教务处(A302)报名。报名须持以下材料:①父母的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④学生小学毕业证及复印件。
四、招生录取
1、6月24日下午3点,在学校讲习堂举行电脑派位,录取招生计划的30﹪即54名学生,公示录取名单。
2、6月29日,公示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名单。
3、7月1日进行综合能力测评1测评,直接录取80名达到优秀等级的学生,被录取学生不再参加综合能力测评2测评。
4、7月2日进行综合能力测评2测评。在综合能力测评1中达到良好等级的学生,进入测评2环节。根据综合能力测评1和综合能力测评2的综合表现,再录取46名学生。
5、7月3日公布录取名单。没有参加综合能力测评的学生,不予录取。
五、咨询方式
电话:0516-83885253 0516-83883951
E-mail:kdfzjdc@126.com
附件:2018年徐州市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民办学校).doc